2023年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重大行政决策公开目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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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关于公布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
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
大学城管委会,各街道办事处、镇人民政府,区政府各部门:
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,促进政府科学、民主、依法决策,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,根据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713号)、《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》(省政府令第336号)的规定,现将区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,认真履行公众参与、专家论证、风险评估、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,认真组织实施。
附件: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
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2023年8月23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附件:
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
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
序号 |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| 主要承办单位 | 决策依据 | 决策程序 | 计划完成时间 |
1 | 济南市长清区“十四五”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|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长清分局 | 根据《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“十四五”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》(济政字〔2023〕4号)相关要求 | 依照《山东省重大行 政决策程序规定》规 定的程序执行。 | 2023年12月 |
2 | 济南市长清区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实施方案(2023-2025年) |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长清分局 | 根据《“十四五”时期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工作方案》《山东省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工作方案》《济南市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工作方案》相关要求 | 依照《山东省重大行 政决策程序规定》规 定的程序执行。 | 2023年12月 |
抄送:区委各部门,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,区政协办公室,区监委,区人武部,区法院,区检察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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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3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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